最終判決結果
本所當事人免賠
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訴字
案件背景
當事人突然收到傳票,被原告主張侵害配偶權並求償高額賠償。案件中有共同被告,原告指控兩名被告共同侵害其配偶權。
委任本所後,林珊玉律師立即針對案件中的關鍵爭點進行深度分析,擬定針對本所當事人的專屬答辯策略。
訴訟策略
本所律師的關鍵策略
- 精準區分本所當事人與共同被告的行為事實差異
- 就本所當事人的部分,針對原告舉證提出有力的反駁
- 答辯狀緊扣法律要件,不給原告任何可乘之機
- 法庭上穩守關鍵爭點,讓法官明確區分兩名被告責任
判決結果
法院最終判決,本所當事人完全免賠,僅共同被告須支付原告賠償。本案充分展示即使在同一訴訟中,透過正確的答辯策略,仍可爭取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。
判決書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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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,本案例已化名並部分改寫。每一案件情狀不同,本頁內容僅供參考,不代表保證相同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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