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發現配偶與公司第三者過從甚密,雙方有大量曖昧訊息往來,並有多次同時外出的紀錄。然而由於缺乏直接的性行為證據,當事人擔心案件難以成立。
委任本所後,林珊玉律師針對現有證據進行完整分析,並協助當事人以合法方式補充蒐證,確保每一份證據都能在法庭上發揮最大效果。
法院認定雖無直接性行為證據,但雙方互動已達侵害配偶權的程度,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 50 萬元及自起訴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5% 計算之利息。
此案賠償金額高於同類曖昧案件的一般水準,係本所律師透過精準的事實陳述與證據攻防所爭取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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